本網訊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第129號令,落實《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從8月中旬開始,費縣文廣、公安、工商、廣電網絡費縣分公司等部門,聯合宣講、印發了國務院第129號令,并對全縣鄉鎮多家電器專賣及維修店鋪提出了禁止銷售安裝地面衛星接收設施的要求。針對非法銷售地面衛星接收設施的現象,費縣分公司進行了專項整改,沒收銷毀地面衛星接收設施六十五套,接收機及解碼器五十一臺,各類地面衛星接收器材四十四個。
通過檢查整改,加強了對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的管理,保障了廣大城鄉群眾的合法收視權益,保證了國家方針政策的安全傳輸,確保黨委政府宣傳導向正確、安全播出,有利于農村有線數字電視安裝及后續戶戶通工作的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