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青島分公司按照省公司工作要求,協調青島市文廣新局、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等單位,積極行動,從嚴整治擅自安裝、使用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違法行為,切實規范了廣播電視傳播秩序,確保了有線電視事業健康有序發展。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加大執法力度,規范廣播電視傳播秩序
(一)嚴查非法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源頭。為從源頭根治擅自安裝、使用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行為,加大了對非法銷售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領域的監管力度。青島分公司與青島市文廣新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工商局、公安局、國安局等部門建立了工作聯系、清查執法的長效機制,多次聯合相關單位加強對集貿市場、山會、廟會、早夜市等重點區域的監管執法,尤其是重點查處李村大集等非法銷售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多發地點,今年以來,聯合出動執法人員1700多人次,執法車輛350多臺次,檢查各類商戶2000多家,收繳非法衛星地面接收設施4000余套。
(二)開展無“小耳朵”小區創建活動。年初以來,聯合青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局在全市開展了“無生產、無銷售、無安裝、無使用”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無“小耳朵”居民小區創建活動。根據摸底情況,年初選取了22個非法安裝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現象較為嚴重的小區作為整治對象。全年共下發入戶整改通知書3000余份,動員群眾自行拆除非法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900余套,聯合執法強制拆除1000余套,有效遏制了個人擅自安裝和使用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蔓延勢頭。
(三)規范單位接收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秩序。聯合有關部門,對全市近600家商務酒店進行專項檢查,對未經許可擅自安裝和使用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商務酒店進行立案查處。同時我們在執法過程中引導各單位自覺安裝使用有線網絡以合法方式收看電視節目,有效保障了廣播電視的傳播秩序。
(四)建立五級網絡監管機制。協調和聯合有關部門,以市、區(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部門為主體,以鎮(街道)文化站或文化活動中心,村(居)文化大院或社區文化中心為依托,設立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監管組織,并建起比較規范的文化市場義務監督員隊伍,及時舉報擅自安裝、使用衛星電視地面接收設施的行為,逐步形成了市級總體負責、區(市)屬地管理、鎮(街道)具體負責、村(居)日常監控、義務監督員廣泛參與的五級網絡監管機制。
二、應用各種創新手段,提高監管水平
(一)利用技術手段提高監管水平。與有關部門合作,將全市廣播電視臺節目內容全部納技術監控平臺,重點監控廣播電視節目是否嚴格按要求傳送。協調市旅游局下發通知,要求各星級酒店在衛星電視接收前置機房增設監控設施,并將信號傳輸至技術監控平臺,通過技術手段對星級酒店接收的境外衛星電視節目進行24小時監控,禁止接收和傳送非中央平臺的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不允許落地的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及含有淫穢低俗內容的電視節目。目前全市已有17家星級酒店安裝了監控設施,有效提高了廣播影視監管水平。
(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年內協調相關部門,通過廣播電視、網絡、報紙、印發宣傳材料等多種渠道,廣泛開展依法收視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全年共印制發放各種宣傳材料近3萬份。重點對國務院129號令、《互聯網視聽節目管理服務規定》等有關衛星電視管理以及電影管理的政策法規進行宣傳,引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支持、參與廣播影視執法,自覺抵制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引導各相關經營單位使用國家認證的集成、傳輸設備播放廣播電視節目,堅決打擊盜版接收境外電視節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