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廣網字〔2014〕78號??
關于印發《山東廣電網絡有限公司招聘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單位(部門):
現將《山東廣電網絡有限公司招聘管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向省公司人力資源部反映。?
附件:山東廣電網絡有限公司招聘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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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廣電網絡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8日?
附件: ??
山東廣電網絡有限公司招聘管理暫行辦法? ?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公司人才隊伍建設,優化人力資源結構,提高人力資源質量,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根據國家勞動用工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司總部、各市分公司及縣(市、區)分公司。?
第三條??招聘目標:通過招聘,引進公司發展急需的高素質人才,激活現有人力資源,全面提升公司人力資源質量。?
第四條??指導思想:招聘工作應從公司人才強企戰略出發,既結合工作實際,又著眼未來發展;既避免冗員,又有適當人才儲備,形成科學合理的人才梯隊。?
第五條??基本原則:堅持逢進必考原則,除特殊人才引進外,公司進人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堅持擇優錄取原則,從品格、素質、學歷、能力、發展潛能等方面全方位綜合考察評價,按照德才兼備、先德后才的標準擇優招錄,寧缺毋濫;堅持數量匹配原則,圍繞公司經營目標,突出人均利潤導向,合理控制人員增長,使人員數量與經營規模相匹配。 ??
第二章??職責分工? ??
第六條??省公司黨委是招聘工作領導機構,負責公司招聘相關事項的審批,對招聘工作開展情況及成效進行監督,研究解決招聘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省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公司年度招聘計劃的編制和招聘工作的組織協調,保證招聘程序公開、公正、公平;市分公司、公司總部各部門等用人部門共同參與招聘工作的實施,確保所招之人為所需之人。? ??
第三章??招聘計劃? ??
第八條??年度招聘計劃由省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編制,提交省公司黨委審批。?
第九條??每年12月15日前,各市分公司和總部各部門須按《山東廣電網絡有限公司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的統一格式,向省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
第十條??省公司人力資源部應于每年12月25日前,將各用人單位的人員需求計劃進行匯總,編制下一年度《山東廣電網絡有限公司招聘計劃(草案)》,報公司領導,并送有關部門負責人,聽取各方面的意見。?
《山東廣電網絡有限公司招聘計劃(草案)》的內容包括:?
⒈下年度公司人員需求匯總表;?
⒉總部各部門及各市分公司人員需求分列表;?
⒊各用人單位擬招聘崗位說明書(包括擬招聘人員學歷、專業要求等條件及現崗位實際人員狀況等);?
⒋招聘時間、形式及費用預算;?
⒌省公司人力資源部對各用人單位人員需求的調研分析及意見。?
第十一條??省公司人力資源部在聽取各方建議,并與各部門及各市分公司充分協商后,于1月底前編制出年度《山東廣電網絡有限公司招聘計劃》正式文本,報公司黨委審批。? ??
第四章??招聘條件? ??
第十二條??崗位類別。招聘崗位可分為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法律事務、資本運作、營銷策劃、工程技術、規劃設計、節目編輯、綜合管理、片區維護、呼叫中心、營業客服、市場營銷等13類。?
第十三條??招聘條件。?
⒈公司總部招錄人員原則上應為?“211”或“985”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碩士及以上學歷者,可適當放寬院校條件。原則上,人力資源管理崗位應具備二級及以上人力資源管理師資格;會計管理崗位應具備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注冊資產評估師之一或中級會計師及以上資格;法務人員應具備律師資格;其他有國家職業資格認定的崗位,報考人員應具備相應資格。?
⒉市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營銷策劃、工程技術、規劃設計、節目編輯、綜合管理等崗位,原則上應具有相關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片區維護、呼叫中心、營業客服、市場營銷等崗位,應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⒊縣級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工程技術、規劃設計等崗位,原則上應具有相關專業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片區維護、營業客服、市場營銷等崗位,應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
第十四條??通過審批的年度招聘計劃原則上不予修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可適當調整,并報公司黨委核準后實施。?
⒈根據實際情況,原用人需求延遲,可調整計劃延遲進行,并予注明;?
⒉根據實際情況,原用人需求變更(如需求的崗位、人數等發生變化),可調整計劃后實施,并予注明。 ?
第五章??校園招聘? ??
第十五條??校園招聘是指公司為儲備和培養關鍵崗位的后備力量,使人力資源結構具有梯隊性,面向各類院校應屆畢業生進行的專項招聘。?
第十六條??校園招聘計劃由省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和用人單位需求提出,報公司黨委審批后實施。?
第十七條??校園招聘須由省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策劃組織,總部各部門及各市分公司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是否參與。涉及企業形象宣傳范疇的,由省公司人力資源部與綜合部互相配合進行。未經公司人力資源部書面委托,任何部門不得以公司名義組織校園招聘活動。?
第十八條??校園招聘計劃于實施前1個月由總部各部門、各市分公司提出申請,公司人力資源部匯總上報公司黨委批準后實施。內容包括:?
1.各用人單位人力資源現狀與需求分析;?
⒉擬招聘的應屆畢業生人數、專業、培養方向;?
⒊校園招聘的方式和程序;?
⒋配合校園招聘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宣傳策劃方案;?
⒌費用預算。? ??
第六章??獵頭招聘? ??
第十九條??為引進高級管理崗位人才或高端人才,可委托有能力實施獵頭招聘的專業公司協助招聘。?
第二十條??獵頭招聘職位由省公司黨委研究決定,省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實施。 ???
第七章??急需人才招聘 ??
第二十一條??急需人才是指未納入年度招聘計劃又急需補充的人員,如新增項目、新設立機構,以及因員工辭職、辭退、調動、轉崗、晉升而出現崗位空缺等。急需人才要具有不可調劑性和不可替代性,須從嚴認定。?
第二十二條??急需人才需求由總部各部門、各市分公司向省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申請。省公司人力資源部根據公司人力資源現狀,提出解決建議,優先考慮公司范圍內是否有合適的人員替補或晉升。確需對外招聘的,制定招聘計劃或方案,報公司黨委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三條??急需人才招聘計劃或方案內容包括:?
⒈總部各部門、各市分公司提交的申請報告;?
⒉擬招聘崗位的崗位說明書(包括擬招聘人員學歷、專業要求等);?
⒊招聘方式和程序;?
⒋費用預算。? ??
第八章??內部招聘? ???
第二十四條??與外部招聘相比,內部招聘在對員工的評價、測試和背景資料調查等方面,既能保證準確性,又可節約大量人力、物力、財力,且招聘速度快,還可加大省、市、縣三級公司人員交流力度,有效盤活公司內部人力資源,防止可能產生的冗員和對人才的壓制,為員工創造更多施展才能的機會,充分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增強其對公司和自我發展的信心,從而有效改善公司人力資源的配置狀況。制定招聘方案時,應優先考慮能否進行內部招聘,如內部招聘不能滿足,再啟動外部招聘,做到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有效結合、相互補充。???
第二十五條??在尊重員工和用人部門意見的前提下,采用推薦、競聘等多種形式,為供求雙方提供雙向選擇的機會,保證內部招聘程序公開、公正、公平,使優秀人才能夠脫穎而出。 ???
第九章??招聘程序? ??
第二十六條??招聘程序一般包括:?
⒈制定招聘計劃,明確崗位說明及條件要求;?
⒉發布招聘信息;?
⒊受理應聘人員資料并初審,原則上滿足1:3的報名比例;?
⒋組織實施筆試、面試等考核;?
⒌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確定招錄人員;?
⒍對招錄人員信息進行公示;?
⒎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章??考試與錄用? ??
第二十七條??招聘考試一般分筆試、面試。筆試和面試所用試卷試題均由省公司人力資源部從招聘命題試卷庫調取或委托專家出題。省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試卷的監管、保密、運送,并派員巡視,會同各市分公司、總部各部門共同組織實施筆試和面試工作。?
第二十八條??對于特殊人才招聘,經公司黨委批準后可簡化流程或直接聘用。?
第二十九條??招聘過程應公開、公正。凡發現應聘者弄虛作假的,立即予以清退;凡發現招聘工作人員徇私的,嚴肅追究當事人責任;凡對招聘工作持有異議的,可向省公司紀委反映。 ??
第十一章??試用與轉正? ??
第三十條??經過招聘程序被錄取的人員,按《試用錄取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到指定部門報到,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制),辦理有關手續,進入試用期。?
第三十一條??試用人員上崗前,須參加由省公司或市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組織的新員工培訓。縣(市、區)分公司的新員工培訓由市分公司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一線鍛煉原則上安排在其所隸屬的縣(市、區)分公司。?
第三十二條??如果用人單位和相關職能部門組織知識與技能等方面的崗前培訓,試用員工也須參加,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三十三條??試用期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依據所簽勞動合同的時間長短來確定。試用期內,用人部門應全面考察試用人員的綜合素質,包括個人品德、工作態度、知識與技能等方面。試用期滿,由員工撰寫試用期工作總結,用人部門出具試用期員工考核意見,填寫《試用期轉正申請表》交人力資源部,按隸屬關系分別報公司領導審批。考核結論分為同意轉正、解除勞動合同兩種。?
第三十四條??各市分公司及時將轉正結果報送省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三十五條??新招錄的應屆大中專畢業生,有1年的見習期(包括試用期)。見習期滿,填寫《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轉正定級表》。試用期按70%發放薪酬;試用期滿后的見習期,按80%發放薪酬。?
第三十六條??通過組織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調動或按人才引進錄用的員工,一般不需試用。 ??
第十二章??社會保障? ??
第三十七條??錄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后,省公司、各市分公司人力資源部及各縣(市、區)分公司應按規定于30日內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向公積金管理部門繳納公積金等,落實好錄用人員的勞動報酬。? ??
第十三章??招聘工作評估?
第三十八條??省公司人力資源部從職位空缺是否得到滿足、錄用率是否符合招聘計劃、求職人員數量和實際錄用人數的比例是否合理等方面衡量招聘質量。?
第三十九條??招聘活動結束后,省公司和市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應調查求職者及新員工對招聘組織工作的意見,跟蹤評估新員工的工作業績,研究每種招聘渠道的時間、成本和效果等,作為改進招聘工作的依據。? ??
第十四章??附則? ??
第四十條??本辦法由省公司人力資源部監督實施,并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四十一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