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廣網字〔2015〕7號
關于在山東廣電網絡行業
開展文明服務單位、文明服務窗口和
文明服務標兵評選活動的通知
各市文明辦、廣電網絡分公司,省公司各部門:
為加強山東廣電網絡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培育行業服務品牌,提升文明服務水平,在全省營造文明服務、爭先創優的良好氛圍,促進全社會窗口文明服務水平的提高,山東廣電網絡有限公司文明委與省文明辦聯合開展山東廣電網絡行業文明服務單位、文明服務窗口(處室)和文明服務標兵的評選活動。現將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在各分公司中評選文明服務單位,在服務窗口或省公司、各分公司處室中評選文明服務窗口(處室),在全體員工中評選文明服務標兵。
二、評選條件
(一)文明服務單位評選條件:
1、依據《山東廣電網絡文明服務單位考評標準》(見附件1)和檢查、抽查評分結果,評分在90分以上;
2、申報山東廣電網絡文明服務單位必須獲得至少1項地廳級以上(地廳級)綜合榮譽稱號或縣級文明單位。
3、領導班子和諧堅強有力。領導班子團結協作,作風民主,開拓創新,廉潔勤政,以身作則,做到計劃周全,目標明確,措施具體,責任落實。
4、職工隊伍素質優良。各分公司內全面系統地進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教育。明確職業理想,認真履行職業責任,嚴格遵守職業紀律,有熟練的職業技能。
5、業務工作成績突出。每年的中心工作明確,重點工作突出,成效顯著;全面完成當地黨委、政府下達的任務指標和省公司的工作部署。
6、為民服務水平逐年提高。按照轉變職能、權責一致、強化服務、改進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創新服務體制,改進服務方式,完善服務體系,強化服務職能。
7、行評位次逐年前移。行風建設監督機制健全,內部約束機制有力有效,接受社會監督態度誠懇,改進堅決,社會認可度、美譽度不斷提升;連續兩年行評名次穩定在全市中等以上水平。
8、開展普法宣傳教育。民主法制教育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單位內部治安狀況良好,工作紀律嚴明,安全傳輸落實。領導干部無違法違紀案件,全體職工無嚴重違法違紀案件及刑事案件,單位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9、注重學習型企業建設。重視智力投資,加強對干部群眾的科學文化知識和業務技能培訓,形成全員學習的良好風尚。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問題,無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發生。
10、重視環境建設。認真搞好工作、生活環境的整治和保護,綠化工作和環保工作達到所在城市同行業先進水平。注重發展集體福利事業,不斷改善職工生產、生活條件。
11、否決條件。凡發生領導班子成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濟案件及刑事案件、安全生產重大責任事故、因工作失職引發群眾到省或進京非正常上訪的,一律實行一票否決。
(二)文明服務窗口(處室)評選條件:
1、嚴格按照《山東廣電網絡有限公司VI視覺識別系統執行手冊》裝修改造,文明服務窗口(處室)門頭形象標識統一規范為“山東有線”。形象標識仍使用原LOGO的服務窗口(處室),不予評選;
2、文明服務窗口(處室)為本系統服務先進單位;
3、當年無屬于網點責任的客戶有效投訴和新聞單位負面曝光。
對符合以上條件的服務窗口(處室),由各分公司擇優推薦參加山東廣電網絡有限公司文明服務窗口(處室)評選活動(具體細則詳見附件2)。
(三)文明服務標兵的評選條件:
依據《山東廣電網絡文明服務標兵考評標準》和檢查、抽查評分結果,對評分在90分以上的優秀員工,縣級以上分公司擇優推薦參加文明服務標兵評選(具體細則詳見附件3)。
三、評選程序
評選工作每年度開展一次,按照縣級分公司自查推薦、市公司初審、公司文明委與省文明辦考查、審核、評選的程序進行。
(一)縣級分公司自查上報。各縣級分公司依據《山東廣電網絡行業文明服務單位考評標準》,對照文明服務單位、文明服務窗口(處室)和文明服務標兵條件開展自查,對符合評選條件的分公司(處室)和員工,向市公司申報。
(二)市級分公司初審推薦。市級分公司對申報文明服務窗口(處室)及員工進行嚴格檢查和初審,好中選優,按照以下數量向公司文明委推薦:轄內5家以下縣級分公司的市級分公司,文明服務單位、文明服務窗口(處室)和文明服務標兵推薦數量分別為2個、4個、6個。轄內5家以上縣級分公司的市級分公司,文明服務單位、文明服務窗口(處室)和文明服務標兵推薦數量分別為4個、8個、12個。
(三)省公司總部按部門直接申報。文明服務窗口(處室)總部各部門申報名額限1個;文明服務標兵按部門人員總數的20%以內推薦,不足5人的可推薦1人。
(四)公司文明委、省文明辦檢查評選。自2015年1月下旬開始,公司文明委組織人員利用15天時間,按照《山東廣電網絡行業文明服務單位考評標準》及規范文明服務窗口(處室)形象標識相關要求,采取實地檢查(抽查)方式,分別對初選對象考核打分,并對照相關條件進行評選,最終確定文明服務單位、文明服務窗口(處室)和文明服務標兵具體名單。
(五)表彰獎勵。公司文明委、省文明辦適時聯合召開表彰大會,對獲獎單位和個人代表進行表彰獎勵,統一頒發獎牌和證書,并在全省公司通報。
(六)動態管理。對文明服務單位、文明服務窗口(處室)和文明服務標兵實行動態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抽查、復查或暗訪、督導。對不符合評選條件,或自身服務原因被客戶3次(含)以上投訴且查證屬實的,次年予以摘牌。
四、相關要求
各市級分公司要按照通知要求,認真開展文明規范服務自查,對照相關標準、名額確定2014年的文明服務單位、文明服務窗口(處室)和文明服務標兵初選對象,并于2015年1月23日前,將初選對象的有關情況分別填制《山東廣電網絡行業文明服務單位評選推薦審核表》、《山東廣電網絡行業文明服務窗口(處室)評選推薦審核表》和《山東廣電網絡行業文明服務標兵評選推薦審核表》,與其事跡材料(1200字以內)一并以書面和電子版兩種形式同時報公司文明委辦公室(黨群工作部)。
聯系人:吳倩
聯系電話:0531-89938317
報送郵箱:sdgdwlwm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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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山東廣電網絡行業文明服務單位考評標準
2、山東廣電網絡行業文明服務窗口(處室)評選辦法
3、山東廣電網絡行業文明服務標兵評選辦法
4、山東廣電網絡行業文明服務單位申報表
5、山東廣電網絡行業文明服務窗口(處室)評選推薦審核表
6、山東廣電網絡行業文明服務標兵評選推薦審核表
山東廣電網絡有限公司 山東省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2015年1月9日
?附件4:山東廣電網絡行業文明服務單位申報表.doc
附件5·山東廣電網絡行業文明服務窗口(處室)評選推薦審核表.doc
附件6·山東廣電網絡行業文明服務標兵評選推薦審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