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營業部轄區四海村全村電視信號中斷,故障原因是聯通方面私自在我鋼絞線上布設線纜,在掛纜過程中損傷我方電纜。此次事故搶修耗時半天,損耗—7纜線200余米,本計劃當日進行的進村推廣活動被迫取消……
搶修結束,信號恢復,但暴露的問題值得我們思考:日常故障中,有相當部分是人為原因造成的,如其他運營商蹭桿蹭線、過往車輛超高刮斷線纜、拉倒線桿,老百姓搭線、偷電,甚至有人惡意破壞……這對我廣電網絡的安全造成現實危害,導致公司資產損失并額外加重員工負擔。但對肇事者的追責和求償工作往往不了了之,公司損失無人買單,暴露出我們一線日常維權工作的缺失。
實際中,鄉鎮營業部沒有能力、精力和渠道去交涉維權,縣級公司往往只是對造成較大損失的侵權損害事件通過私人關系等渠道,一事一處理,不規范、不專業,效果難以保障。
建議在縣級公司這個比較適中的層面上:
一、把維權、追責、求償作為維護網絡安全和保護公司資產的重要工作予以重視,把職責分配給公司有關部門。
二、公司有關部門應收集整理相關損害賠償的法條、政策依據和案例,并與律師事務所等建立法律支援服務關系。
三、建立簡便易行的發現、報告、處理、反饋等具體操作程序,并在實踐中逐步理順,形成制度規范。